始发站、目的站或中途站发现航空货运单、航空邮运结算单的运价货运费计算错误,而货物、邮件承运人联已在传递途中时,应填写“货(邮)运费更改通知单”即CCA,通知始发站。
始发站确认补航空货运收运费后即通知目的站、有关承运人、运单所属航空公司财务部门和“航空邮运运费清算单位”。承运人凭航空货运单、航空邮运结算单和货邮运费更改通知单办理运费分摊及结算。
各承运人在得到始发站填开的“货(邮)运费更改通知单”后,才能按调整后的运价办理结算事宜,补收运费所用运单与原运单合并办理结算。
货物运费更改通知单(CCA)的用途、使用如下:
1.使用
在运输过程中,由于托运人的原因或承运人(或其代理人)的工作失误,已将货物从始发站运走,需要规定具体的运费金额或付款方式由相关承运人和货物更改。车站相关部门同意并确认电源后,它将填写货运变更通知书(CCA)并进行更正。
2.填写原因
(1)托运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运输或付款方式的请求,书面申请由承运人保管。
(2)承运人由于大气,机械故障,禁运和其他原因而非自愿更改运输而导致的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变更。
(3)承运人发现空运单上列出的错误费用后,它将详细通知其他承运人。
(4)多式联运承运人发现空运单上列出的错误费用后,它将把详细信息通知开票承运人和其他有关承运人。
(5)在航空运输单中未列出在货物中转站发生的费用时,将有关费用通知其他有关承运人。
(6)在货物的目的站,如果承运人由于无人认领的货物而无法收取相关费用,则可以在发出“无人认领的通知”后一个月通知承运人。
如果将货物退回始发站并重新填写了航空货运单,则无需填写CCA。
3.各联的分配
CCA的份数应根据发送部门的数量来确定,但至少应有五份,始发站,加油部门(询问),财务部门,目的地站点和承运人以及同时,根据货物运输的次数增加了CCA的副本数。向每个部门签发CCA时,应附上航空运单。